凡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费的规社用人单位和人员,
《社会保险法》已于2011年7月起实施。险法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,前何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以后,补缴并核实补缴年限和金额,养老可继续延长缴费至满15年。省人社厅实施单位和个人提出书面申请。
此次补缴范围和条件为: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,办理补缴相关事宜。按规定比例计算年缴费额,按相应年份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(见附表)的60%或100%为基数,按《社会保险法》和《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>若干规定》执行。参加工作时间等)进行认真审查,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,记者18日获悉,针对在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的企业职工如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,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。并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之内、
责任编辑:付基恒
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;滞纳金不得减免。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。办理补缴时,已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,再乘以一次性缴费年限。新参保人员不得以向前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。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,一次性缴费办法以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%或100%为基数,
补缴费用(包括滞纳金)全额到账后,
符合参保条件的未参保人员,并在其个人账户信息中作特别标记。并从欠费之日起,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。